香港簽署修訂香港與東盟投資協定第一議定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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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Sep-21
《修訂香港與東南亞國家聯盟(東盟)〈投資協定〉的第一議定書》(以下簡稱《議定書》)於2026年9月20日簽署,以啟動《投資協定》相關條款,使香港企業在十個東盟成員國可享有不低於當地或外國企業所享有的待遇。
《議定書》主要將載有保留措施的清單納入《投資協定》,讓其第三條(國民待遇)和第四條(最惠待遇)得以生效。除了保留於清單的措施外,締約方應根據《投資協定》第三條和第四條向其他締約方的企業及其投資提供非歧視待遇。《議定書》的簽訂有助提供法律保障,改善投資環境和創造更多投資流動。
香港特區政府商務及經濟發展局發言人表示,東盟是香港的主要投資夥伴,並已連續四年成為香港第三大向外直接投資目的地,有關投資存量達6712億港元。《投資協定》帶動了香港與東盟之間持續蓬勃發展的投資關系,並鞏固了香港作為國際投資樞紐的地位。
發言人表示,深信《議定書》的簽署及其後的落實將穩步推動香港與東盟地區的經濟、貿易和投資關系。香港將與東盟夥伴並肩合作,進一步為區域經濟發展和投資增長而努力。
(請各位謹慎甄別內容,自擔風險。)
2026-Sep-21
《修訂香港與東南亞國家聯盟(東盟)〈投資協定〉的第一議定書》(以下簡稱《議定書》)於2026年9月20日簽署,以啟動《投資協定》相關條款,使香港企業在十個東盟成員國可享有不低於當地或外國企業所享有的待遇。
《議定書》主要將載有保留措施的清單納入《投資協定》,讓其第三條(國民待遇)和第四條(最惠待遇)得以生效。除了保留於清單的措施外,締約方應根據《投資協定》第三條和第四條向其他締約方的企業及其投資提供非歧視待遇。《議定書》的簽訂有助提供法律保障,改善投資環境和創造更多投資流動。
香港特區政府商務及經濟發展局發言人表示,東盟是香港的主要投資夥伴,並已連續四年成為香港第三大向外直接投資目的地,有關投資存量達6712億港元。《投資協定》帶動了香港與東盟之間持續蓬勃發展的投資關系,並鞏固了香港作為國際投資樞紐的地位。
發言人表示,深信《議定書》的簽署及其後的落實將穩步推動香港與東盟地區的經濟、貿易和投資關系。香港將與東盟夥伴並肩合作,進一步為區域經濟發展和投資增長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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